标题: 后天开始,日公园露营须准证
记者: 邓莉蓉
刊登日期: 11月5日
从后天(7日)起,公众周一到周五想到公园露营都须登记以获取准证,而且只能在指定地区里露营;周末或公共假期的露营者则照旧不受限制,既无需登记也可自由在任何地点扎营。
国家公园局这次对露营条例进行修改,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管制露营者的人数和逗留时间,避免长期扎营居住的情况发生。
为了方便露营者,新条例实施后,露营者其实也无须事先向当局提出准证申请或进行登记,五个公园的管理人员将亲自到露营者的营帐为他们办理登记手续。
16名管理人员每天下午2时至晚上10时到公园巡逻时,会要求露营者出示身份证,并使用平板电脑登记露营者的个人资料,之后就发出露营准证。
可供公众露营的五个公园是:东海岸、西海岸、白沙、三巴旺及樟宜海边公园。
每张准证允许露营者留宿一夜,隔天若想继续逗留必须更换新准证。对有意延长住宿的露营者,公园局也将灵活处理。
国家公园局园林管理处处长江一山受访时说:“我们没有限定露营的期限,因为有些公众可能申请年假,或者想利用公共假期到公园露营三五天。管理员依旧会每天更新他们的准证,并且留意哪些人可能想长期在公园内扎营。”
每日的露营准证以不同颜色区分,并印有露营条例以及准证号码,防止有人仿造或重用旧准证。
去年12月,公园局宣布放宽条例,允许公众自由到五个公园露营。在这之前,要到公园露营的公众必须在5天前,通过互联网或到公园局办事处申请露营准证。
露营条例放宽受到公众欢迎,到公园露营的人数自去年12月至今年5月激增7倍,从1000人增加至7800人。然而,有些人却利用这个方便,在公园长期扎营居住。
江一山指出,这些人长期霸占营地,可能造成过度拥挤,也对其他公园使用者造成不便。
他说:“我们必须采取新的管制措施,避免同样情况发生,但是又不影响其他想到公园露营的公众。”
经常到公园露营的王鸿源(34岁,销售经理)认为新措施有助于加强保安,让露营者住得安心。
他说:“管理员有了我们的资料后,如果发生什么事就可以马上反应,另外也避免有人长期住在这里,腾出更多空间给其他露营者。”
黄琬彬(32岁,保险从业员)也说,管理员主动为露营者办理登记,为露营者省却很多麻烦。
“我们不必自己申请准证,非常方便。而且我们也不必担心是否有非法劳工在公园里长期扎营。”
国家公园局过去两个月内共发现70名长期扎营者,大部分在樟宜海边扎营。他们已在上个月初按照指示离开,其中12人要求当局援助。
国家公园局园林管理处处长江一山表示,当局之前接获不少公众和管理人员投诉,指有人长期在公园里扎营居住。本报也曾经报道,樟宜海边公园出现“扎营族”在公园里“定居”。当局于是在9月底展开巡查,并劝请这些长期扎营者离开公园。
江一山指出,长期扎营者大多在周一到周五出现,他们的营帐内通常备有炊具和额外衣物等,相当容易辨认。因此,当局选择在周一到周五实行新条例,而让周末使用者继续自由扎营。
目前,公园周一到周五的露营者每天平均有160人。
江一山说,遇到有人长期扎营时,当局会尝试劝导他们离开,并了解他们为什么长期住宿在公园里。此外,公园局也会同社会发展、青年及体育部合作,为生活有困难的人提供援助。
他说:“大部分人经劝告后都愿意合作并自动离开公园。不过,对那些屡劝不听的人,我们也会在必要时采取行动。” 根据公园局法令,破坏公物或长期在公园扎营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。不过,当局表示罚款是“最后途径”,至今未有长期扎营者遭罚款。
读后感:
我还没读这张报章时,我并不知道有人在公园里露营,更不知道原来可以在公园里露营。虽然我有看过有人扎营帐,而我家人也扎过,但却不知能露营。
我虽不是个露营者,但我能了解那些对长期露营者反感的公众的感觉。这些长期露营者带给那些真的想露营的公众不少的麻烦。他们不但霸占了其他露营者的空间,也污染了公园优美的环境。由于长期露营的关系,垃圾一定会推积如山。而这些公众懒得拿去丢进垃圾桶里,就“顺手”把垃圾丢在沙滩上或丢进海里。这是个非常不负责任的举动。这些人滥用了他们在公园里露营的权力。
我觉得这作法防止露营者长期露营很有效。因为如果真的有人长期露营,管理员就能马上发现,并且尽快采取行动,不让认何人有机可乘。
采取这新措施也为许多人带来方便。虽然还是需要登记,申请准证,但是现在既简单又方便。不必在5天前去通过互联网或到公园局办事处办手续。这作法不止有它原本的用途,譬如说,报章里受访的民众也表示,这作法也能防止非法劳工到公园里“居住”。看得出这是个一举两得的作法。
我真的不敢相信有长期露营者被警告之后,还死赖着不走。我想他们真的是要公园局出它们的“最后途径”,罚款他们2000元,才会懂得怎么离开。我希望不会再有发生这样的事情。
汉字解释:
1)条例: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的组织、职权等的法律文件。
2)巡查:一面走一面查看。
3)炊具:做饭做菜的用具